我是在02年大年初一的早上看完这部片子的,之前我已经一个人在酒吧唱了一整夜的卡拉OK。
耿乐、舒淇和吴彦祖,三个都是我比较喜欢的演员;北京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另我感兴趣的摇滚题材,首先感谢张婉婷让这一切糅合在一起。
我其实已经期待很久了,也关注过各种报道。
看完整部片子,在“鲍家街43号”那首《晚安,北京》的旋律里,忍不住泪流满面。
生活中的我,之前有点像吴彦祖,由于本身及周围环境的原因,对生活意义的了解很少,颇有些白痴。
因为不知道,所以什么东西都是梦幻和美好的,不肯向不完美妥协。
虽然辛苦,但自己不觉得,因为太幼稚。
后来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大笨蛋,多数的时候,我和耿乐一样,也许是在过于理想化的意识清醒后,无法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也许现实并不残酷,只是由于之前的幻想太充实,脑海里根本没有给现实世界留一点空间,用幼稚来排斥成长,逃避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里没有自己的任何位置,不但如此,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冷笑世人的愚蠢。
其实,我才是真正的笨蛋。
对于舒淇所扮演的角色,开始我是不屑的,后来,当她把那颗破碎的“墨西哥跳豆”偷偷放进花盆时,我突然明白了,原来,她才是活得最性感的一位,该疯狂的时候,她放纵,该清醒的时候,她明白。
她是最聪明的一个,也是最善解人意的,由于她的举动,吴彦祖还是继续沉迷在自己以为的世界里,多好。
所有的不快乐,都来自于清醒,或是清醒后的无法适应。
真相都是要人命的.请你不要醒来,若是你有一天醒了,请你学习舒淇,不仅自己要勇敢面对,更要善意欺骗那些沉睡的人,只有这样,才是最完美的。
追着张婉婷这个标签,找到了这部影片。
我算是个落伍的人,看了下时间,竟隔了有7年。
每次,特别有感觉的东西反而写不出长篇大论,只有散乱的几个123。
1、北京。
一开始晃动的北京街头的影像是典型的纪录片语言,再配上摇滚,我一下没认出来是张导的作品,倒是想到了李玉去年的《苹果》。
据说片子是导演很多年前的作品,只是一直没通过审批。
北京是个素材特多的地儿,而所有围绕北京的片子,不是古代就是底层,穷得让人心难测,少有光明灿烂的东西。
有一点倒是挺好,北京人一点也不媚外,对于香港人,完全可以不鸟。
人民商店的老板告诉香港小伙子米高,这里人民说了算!
乐队里的人叫米高“港农”,骂人也要人文主义。
2、对比。
一处是关于北京和香港的对比: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穷;香港摇滚什么特色?
香港摇滚没有特色!
——是啊,摇滚源于愤怒,香港人没有愤怒,也没有时间去愤怒,自然就没了摇滚。
(杨颖和米高黑夜一起去上厕所的路上对话)大陆的黑是一直这么黑下去,而香港的黑是一阵后又能亮起来——外国的月亮就是比中国的圆啊!
一处是两对父子的对比:平路声嘶力竭告诉父亲“我签约了”,父亲却什么都没听见,他希望的只是儿子回家一趟,看看母亲。
米高老爸处处给人赔笑,死命地喝酒,还要忍受别人对儿子的耻笑。
这时的米高再也拽不起来了,他只有低头,抢过酒瓶一醉方休。
3、张导好像非常钟情于舒淇,《玻璃之城》里用了她,这里也是,一开始彩色头发出现的摇滚乐队老大的女人,却是心地单纯。
我却发现,舒淇真是要多土有多土,要她像乡妹子真是可以非常到位。
而那个第一次上台救场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后的一鞠躬倒是给了我一点小小的震撼,无论是舒淇本人还是她演绎的杨颖这个角色,都是很有潜力的。
4、同样不是一部纯粹的摇滚片,贴上标签,带着张氏特有的时代感。
影片里用舒淇之口两次说出了“千禧年”“新纪元”这些有着各自特定含义的词语。
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一群人的命运总是要和时代连在一起,这样的人生,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才值得被记录被刻画。
当然,语言在这里也是一个惯用的标签。
米高一开始那口港式普通话让乐队人都笑了,给他一个封号,叫港农。
5、除了开头的纪录片风格,中间插入的四个人的自述同样也是。
每一个人都对着镜头来一段陈述,内容包括: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到哪里去。
6、影片最后打出字幕:特别感谢罗大佑。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
我今天刚看了那个出名的烂片儿--北京乐与路.一切当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没有一个真正伟大的或是至少有思想的摇滚歌手会象平路那样脆弱和单纯--到一切都好象在作假. 他看着印有雷蜂头像的第三期我爱摇滚乐,却一边儿说:我被音乐玩儿了. 音乐没有玩他,甚至生活都没有玩儿他,摇滚没有,他自己自玩儿了.如此任性的人,自我中心自以为事,仇视他所看到的那一切丑恶,在爸爸面前觉得很丢脸于是下去了.有血有肉却没有概念没有信仰没有归宿.再好的看客 也只是看客. 平路他不知道自己要玩儿什么,他没有说服自己--我的摇滚乐为何优越.他有着一个好的吉他手好的贝司手好的鼓手,当他要唱的时候他唱自己的嘲笑和思考.这样的人却不懂得自己鄙视的人的模样.唱片公司的高层不会耐心到等你放了很多录音质量奇差的歌儿之后那一首--最好的.你在走穴中和艳舞女郎摆在一起,你寻找那一声赞同,市场的,人民的,你的哥们儿想着遥不可及的美国妞儿,梦想激情,更确切地说是摇滚本身支撑着你走下去,怎么样,这就是我所热爱的生活状态,他和其他的生活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差别,关键是我和我的梦想和激情极大可能的贴在一起.我愿意这么耗儿,一直到我不能耗为止. 我前一阵儿忽然犯傻不愿意念大学了,就差点儿直奔北京.我妈说你个傻比别做傻事儿,你搞地下音乐你犯法你干坏事儿我怎么能够放心呢.我是一个脸洗的干干净净地混迹于人群之中却被认出来并被冠以傻比做作爱炫耀的真朋克.我乐得被认为是人们严重的我,我没有被伤害到吃不了下顿的饭,我甚至连有没有饭吃都不在乎,那广大的中国现实里令我害怕和不满的是一些东西. 在火车上坐上22个小时无烟区的脏地板,和全是口臭的大爷和大娘们一起,不舒服,憋着尿一直憋到肚子涨的牛仔裤紧的肚皮都是印。
或者在大街上电话亭里躲着被小流氓拽到角落里轮奸了,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全是落寞和迷茫。
或者是躲在家里光做梦了24小时不出门儿。
这世界上勇敢坚强有用的人民太多了。
个人经验还能煽情是因为人们还抱有梦想和不顾一切。
龌龊的忘记了,美好的留下来。
但我知道我如果英文不是那么流利我没有看过那么多电影,我不知道这回事儿那回事儿我就不可能有机会和一群外国友人在好的演出场地偶尔演上几场并发现自己是个苗子。
如果我能够放下手头的一切去一个人干那么我很可能可以一直演出一直摇滚了。
生活充满妥协,但妥协不是折衷,不是丢脸,而是最优方案。
我可以继续在这儿混上两年,多看电影多听音乐,多看书,多认识和我一样还没有做成音乐的人多让我的吉他忍受我傻乎乎的扫弦。
两年之后我丢了这样的青春,却总比自己虐待自己出去做一些我不擅长的生存,花更多时间担心 第二天早上的天津煎饼,并被平庸和打击淹没好的多。
偶尔,我会突然之间发疯,逃上几个星期的学,然后睡死在自己的窝里。
现实不容许你和他对着干。
但现实是你的爸爸妈妈,你换个角度换种态度,他会给你送来你掏到的ben kweller,会送来刚买的摇滚杂志和图书馆免费的哲学书,还有一周一次的观演自由。
很多人都为理想和金钱贡献了很多好东西,一个好的青年不应该找不到为什么,或者把理想和金钱变成绝对的死对头,然后让自己压死在车轮或者叶子或者姑娘的大逼之下。
是人,就是偶尔发呆,偶尔犯傻,偶尔激动,偶尔无聊,偶尔深沉,偶尔进取,偶尔自我保全,当你觉得自我保全很令你羞耻,到菜市场卖大口碟令你不好意思你觉得绝对不能干的时候,那么你不是牛比。
你和自己硬耗耗不久。
一死也就白了,那果儿的伤心其实你是不在乎的。
切,我只在乎音乐,其他我都不在乎,这才叫纯洁。
但这种纯洁是特定条件的产物,你努力往这个纯洁上靠,很多时候被生活发现你的虚伪,倘若能一笑了之,那你的音乐就有生存的希望。
平路其实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嘛的人,因此借着一个惨情故事的壳儿成了电影男主角。
直到自己要干嘛的人,被问到平路这事儿的时候会很愤怒地骂他太假。
但人们还是纪念张炬,因为他是哥们,知道他的人感慨,不知道的人拿他的专辑卖钱。
你的专辑不能卖钱,那纪念的人有多少颗心都没用。
于是,保持一颗红艳艳的心。
就是在这部傻片的催化下哭哭鼻子,继续因为可以用电脑的音箱听babyshambles而高兴。
因为假如我去别人家里当了保姆,那我真没什么时间听歌了。
当猎奇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心态时,就休想看到事物的本来样子。
这部影片压根就是一部猎奇之作,骄矜的香港女导演把大陆和大陆摇滚都彻底猎奇了一番,数数钱拍拍屁股走人了。
剧情就是为猎奇这个目的而设置的:事业无成闯下大祸的香港阔少爷来大陆避难,顺便找点音乐灵感,寻求一点艳遇,这种设定的姿态就像一个故意摆歪了的摄像头,永远不可能,或者压根就不想看到被摄事物的真实面貌,于是我们看到了镜头中光怪陆离的场景:跳大棚脱衣舞的女孩居然和摇滚乐手搞在了一起!
别告诉我你没常识,不知道大棚为何物,那请自己去看吴文光的记录片《江湖》,里面会明白无误地告诉你大棚里确实有脱衣舞表演,这节目确实叫“开放”,但表演者大多是稚嫩腼腆的农村姑娘,她们为了生活不得不随大棚四处奔波,看他们表演的也是同为“阶级兄弟”的农村老百姓,城郊农民工,这是一个和城市无缘的群体。
摇滚乐可是城市青年的专利,西方作派,听不懂,不对农村老百姓的胃口。
舒琪在影片中哪像个为生活奔波的农村女,打扮时髦,性格张扬,活脱一个城市骨肉皮(为了和摇滚乐手睡觉,蹭点白饭和毒品,整天和摇滚乐队混在一起的女人)。
把这两样八杠子打不着边的东西生拉活扯搞在一起,真是不伦不类。
剧情在这里已经是一条裤裆早被戳通的牛仔裤,只能硬是露了屁股也要穿出来,丢脸也要装酷!
吴彦祖饰演的香港阔少除了整天色眯眯盯着舒琪,再也没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没有融入这群人也根本不想融入这群人,更不是为了所谓的音乐梦想,影片呈现的他只有一个猥琐不可告人的目的-乘机撬别人墙角;耿乐饰演的“望月”乐队主唱“平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只会打人,发脾气吵架,酗酒,滥交,装酷,随意中止表演,这些西方摇滚乐手脸谱化的性格居然被导演拿来强贴在一个中国年轻人脸上,结果脸不像脸;那些无聊根本说不通的桥段(为了让耿乐更酷而莫名其妙跑出来的摩托车,签约不成抱着大棚姑娘胡搞一通的“床戏”,舒琪在村边洗头的美人甩头图,模仿《成名在即》弄个大巴士搞巡演)拼凑在一起,就像平路最后在高速路狂奔时跨下的那俩破摩托,裹挟着灰尘、唾沫、眼泪、自卑和矫情,最后撞在一辆装满玉米的卡车上支离破碎。
好吧,让我们把思绪定格在平路死前最后一个镜头:平路从地上若无其事地爬起,掏出一盒磁带递给面前被撞之后一脸惊诧的玉米卡车车司机,来了句“听听吧,下面一首最精彩”!
(死皮赖脸硬塞东西给人家,死前还不忘记做广告)在歌声中,平路靠着车厢,仿佛咱在享受自己的音乐,镜头不断切换后我们看到他倒地死了!
就死了?
不少观众一定抱有和我一样的疑问:不是刚才还好好的嘛,还推荐好歌给司机听嘛,怎么就死了?
简直莫名其妙!
看到这里,我唯有哭笑不得,以后打死我也不相信香港这些糟粕导演能鼓捣出什么好东西来!
幸亏大家看的都是盗版,要不那白花花的银子和勉强挤出来的几滴眼泪也算是暴殄天物了。
影片不但浪费了你我的宝贵时间,还糟蹋我心爱的摇滚乐,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先看看这些罪状吧:舒琪饰演的大棚女杨颖说:“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嫁给搞摇滚的是其中之一”。
乐队的其他成员说:“活着就是等死,摇滚是最快乐的等死方式”当戴眼镜的那只呆鸟对着镜头无耻地说:“我搞摇滚的目的就是要戏果儿(果儿就是骨肉皮的北京说法,戏就是泡,玩弄),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能收到美国邮寄过来的一个冰冻洋妞!
”之时,我已经无言了。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导演张婉亭女士眼中的摇滚乐就是泡妞、打架、自杀、装酷这几个无聊的词,因为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大陆摇滚和产生大陆摇滚的草根精神,她只是一个接受西方教育,被西方摇滚浪漫情结毒害的香港雅皮士,她拍影片的目的只是为了圆她年轻时未遂的摇滚梦,她需要一片比香港更广阔更廉价的背景来圆她这个自私的梦,于是选中了北京东北郊这个外地摇滚进驻北京的中转战——树村、霍营、东北旺,因为摇滚集中在这里,因为这里廉价,因为这里依然没有自己的话语权,所以这里可以被任何猎奇的人随意扭曲,张婉亭女士甚至不愿意走进摇滚乐手的房间看一眼,如此矜持娇贵的导演能拍出如实反应摇滚的片子么?
颜峻真敏锐,他及时注意到这点,于是一份还算为时为晚的《树村声明》出台了,声明表达了摇滚乐队们不愿意跟随张婉亭女士歪曲自己,给摇滚继续抹黑的主张,摇滚乐队纷纷退出影片拍摄,婉亭女士莫名惊诧了,这只能怪她自己,谁让她走马观花外地人拍外行呢,摇滚乐远不是她想的那样,何况她的导演水平也实在不够格。
《北京乐与路》已经被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
有人骂,有人赞。
不管怎样,它都是我要永远保留的作品,是永远不会被删除的纪念。
英文名Beijing Rocks似乎能更清晰的表现这个主题。
其实它应该翻译成《北京乐与怒》,在香港“乐与怒”其实就是摇滚的意思。
改名是为了通过大陆上映的检查,很无奈的改名。
发现它是因为之前迷恋Daniel才无意中看到的作品。
这是一部小制作,选景在北京。
且不说他拍的北京是不是最真实的,但是那种北京的味道还是浓重的。
故事也不算新颖,但是一直认为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的电影并不是靠多么离奇的故事,而是一些细节,一些感情和一些共鸣。
演员选的也很成功,舒淇,吴彦祖,耿乐。
其中俞飞鸿的出现又给电影增加了更浓重的北京气息。
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它的主题曲里面,《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个电影。
看过很多影评,我猜骂它的大多是摇滚迷。
那它反映的到底是什么?
摇滚?
亲情?
爱情?
梦想?
现实?
如果单以摇滚的角度来看它,那的确没什么新奇,它反映的摇滚只是人尽皆知的肤浅层面。
偏执的追求,失望的打击,嘲讽,不被认可的梦想。
就像平路父亲所说的,搞音乐总比要饭强吧。
这也就是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毕竟这是中国。
回到电影中,存在于平路,杨颖和Mike之前的三角恋情才是主线。
所以不妨把它当作一部描写爱情的文艺片,这样会更好。
至于大导演张婉婷为什么要选择摇滚和北京来作为这段三角恋的背景就不得而知了。
大导毕竟是大导演,她还是用尽了办法让这部电影更加摇滚。
主要办法就是请到了内地一些还算不错的音乐人来为电影撑场面。
的确,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汪峰最后一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也的确升华了电影。
我想如果没有这首歌,我可能不会对这部电影有这样的热爱。
杨颖和平路说:“我们注定是在一块的。
”她说,有一种自杀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玩摇滚的。
她对生活是绝望的,所以她选择平路,选择这种慢性自杀。
而Mike的出现给了她另一条路,但这条路不过是存在于他们各自生活中的迷幻场景。
她踏上去了,但终究要回来。
即使平路死了,她依然不能回头。
因为她真正爱的还是平路。
电影中最煽情的场景就是在故宫外筒子河边的那一幕,放下平路,Mike和杨颖终于能够牵着手走过那片金黄的枫叶路。
故事完结在平路的死亡。
他们要各归各位。
Mike与杨颖也终究是一场梦,他们各自明白。
所以Mike写了那首歌,在他离开北京,回到香港,在以后的某一天他还会想起。
虽然短暂,但是够铭记一辈子。
也许有些人就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是不是有过就算是珍贵并且是幸运?
也许小颖心里爱的总是平路,但是她还是会永远记得Mike留给她的所有。
是不是就只能这样?
谢谢她留给的回忆吧,是讽刺还是无奈?
在Mike独自凝神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她的脸,突然想起她当天的叮咛,突然想起那时的北京,他们一起走过的北京皇城墙外的那条路。
他不舍不弃,不忘,也忘不掉。
所以才会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才会在明明灭灭的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再见她的脸。
吴彦祖的演精准而到位,那种眼神,很复杂,有伤感,有无奈,很丰富很丰富。
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歌更能表现电影的精髓,它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旋律,而是华灯初上的北京,一群摇滚人不可触及的梦想,Mike珍贵的记忆。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冲着雪碧二锅头,吴彦祖,男子汉大丈夫,不喝下价酒,不挣窝囊钱,不抱小骚货的台词这三样看的电影。
但整部电影似乎就只有这三样是值得记住的。
摇滚或者说音乐类型题材的电影很难拍,这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我觉得导演很有勇气去拍北京摇滚乐队,这很值得称赞。
我也认为她拍的挺用心的,至少电影前半段,我看的挺起劲的,虽然主唱和调音师能吵起来,乐队跟着大棚混挺离谱的,但是livehouse的氛围,北京四合院里排练,走穴的感觉我倒是很喜欢。
摇滚乐队放荡不羁的味道我是能通过电影去体会到的,所以我才说这是部好电影。
吴启彦在电影的前半段的作用就是让观众通过他的视觉去认识杨颖和平路乐队的生活,这我觉得挺好,如果整部电影能一直这样下去,吴启彦在走穴的路上写出自己的歌,平路坚持下去还清杨颖的债务后,继续去livehouse演出,最终被滚石签,这结局就挺好了的。
但是,导演很明显有她想表达的东西。
平路叛逆,与社会脱离,不被主流接受,ok,这样的人物塑造的想法没问题,但是叛逆并不等于精神不正常,并不等于于唱片公司碰壁后,就跑出去嫖娼,然后抛弃队友女友,然后撞货车自杀。
我知道这是在致敬柯本那种只做自我的人生态度,我get到了,但是表达的方式确实有点儿戏了,结尾处平路摩托车飙车被撞后,起来要求火车司机听一下自己的歌,然后才死,说实话我看到这儿,真的绷不住了。
还有想吐槽的就是,吴启彦米高这个角色了,作为电影的另一条故事线,他和杨颖的暧昧很让人尴尬,平路前脚刚走,他们两人马上勾搭上了,平路一回来,杨颖马上把米高给抛弃了,虽然米高和杨颖卖打口cd被警察追的那一段我很喜欢,但是这样背这平路搞,然后杨颖又求着平路回来,真的很让人无语。
吴启彦这个角色就是公子哥的形象,逃避出庭逃避写歌,没灵感跑出去跟穷乐队鬼混,这本身就说明米高就是个喜欢逃避的人,虽然最后也不得不面对,被判刑,但是这哥们似乎并没有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结局该回香港回香港,平路死了,流几滴眼泪,流完掏出跳豆继续嘻嘻哈哈,跳豆也暗示了米高这一活在象牙塔,不care人间烟火的温室公子哥。
单拿出这个角色看,可以说已经一塌糊涂了,所以导演很明显一方面是让我们通过他的视角看北京乐队,另一方面就是通过他和平路对比,前者导演做的很不错,但是后者因为平路本身角色就有问题,米高角色本身也有问题,最终也没对比个所以然来,非常失败,也因此电影的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演什么了。
总结一下,电影前半段的感觉,和一些片段拍得很不错,吴彦祖确实tm帅,观感不错。
但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拍什么了,一塌糊涂,虽然能get到导演想表达的东西,但这是最糟糕的,因为要么就好好地表达,要么就干脆不让观众看懂。
如果观众能看穿导演的意图,但是导演传递的方式却很糟糕,那么这部电影就是不合格的。
——————————————————黑豹,窦唯,唐朝,超载,鲍家街,喜欢90年代中国摇滚的,这部电影肯定得喜欢,就冲开头livehouse那一段,摄影瞎几把乱晃给你一个在坑里的感觉,你tm就得喜欢。
千禧年 迷途青年:大棚歌舞团,北京地下摇滚,回大陆的港人,在世纪初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年轻人聚在一起,上演了一出梦想和爱情的好戏,“自杀的方式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
一个满怀梦想但幼稚冲动的摇滚青年,一个死心塌地爱他的女孩,还有一个默默守护羞于表达的男孩,电影讲的是他们的关系,戏剧核是普通的,但形式化的东西太多,倒也能营造出世纪初年轻人那种迷惘的心境吧。
电影与摇滚如何兼容的终极问题:讲述摇滚青年的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也曾让我痴迷,没有深入了解过滚圈,但从一些旧友的描述中知道北京地下摇滚是艰难的。
这部电影引起的风波也有所耳闻,归根到底是摇滚乐和电影这两种艺术形态能在何种程度上兼容的问题。
就像历史剧能在多大程度上还原历史,电影的语言是虚构的,是服务于戏剧与影像真实的,也无法完全言说现实世界的真实,或许应该将二者置于各自的领域空间中讨论。
怀旧的意义是追寻自由:无论如何,片子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自由气息,片里片外都充满了自由大胆叛逆的氛围,看完简直想去奔跑,去骑车,去唱歌……回到现实,却是终日面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想自由,玉米和艺术都是。
和很多人一样,我诚实地将《北京乐与路》定义为烂片,但提起本部电影的摇滚音乐,和很多人一样,还是有的说说。
音乐远远大于故事的叙述,导演张婉婷将俗套的三角恋情和摇滚相结合,试图来描述摇滚人的新路历程,可惜不很成功。
一上来,耿乐来一首子曰的《磁器 Porcelain Brothers》,确实有点吓唬住我了,因为这首《瓷器》是子曰乐队中,除了《相对》《你也来了》之外,比较喜欢的一首。
乐队表演和疯狂的群众造就了狂热,对,这是摇滚,至少表演和场面调度上,导演排练出一场摇滚戏。
耿乐一头长发,赤裸着上身,有点忘乎所以,加上子曰乐队那种半带说唱半带吼叫的唱腔。
紧接着一段轻柔的音乐,反差效果很好,可是下面的打架斗殴就是那么矫情,音乐断了,戏一下子就降了下去,扯淡慢慢占据了剧情。
《瓷器》这首歌里引用了曹植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这段在电影中搞得能算及格,迷幻低沉的意味出来了;艳阳乐队走穴过程中,"子曰"的另外两首歌《你也来了》和《光的深处》也被搬上了农村的大舞台,可惜没有光大,甚至《你也来了》出现了4次,“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方?
" 是剧中人的命运?
不知道,也没有看出来,导演也没有表现。
"我想到光的深处,那里可有风吗?
",《光的深处》过后,导演的扯淡又慢慢的占据了上风,“玩摇滚总比当土匪好吧。
”这是何等荒谬的台词。
谁也知道摇滚,如果真的成为一种老少咸宜的音乐形式,那摇滚也就死了。
比如《乖乖的》那段,我们可以看到,悠闲的中国太极和愤怒的摇滚并行不悖,可是没有人欣赏,正是,没有一个乖乖的人可以玩得了摇滚的。
导演设计平路的几首歌,《落魄的人是可耻的》(张楚:《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和《上苍保佑吃两碗饭的人》(张楚:《上帝保佑吃饭的人》),是导演在影射国内摇滚的摇滚经典?
公司试听那场戏,可疑可笑可怜可悲……导演理解的摇滚人生,也许仅仅是在自己试图玩一个乐队“墨西哥跳豆”,这样的幻梦破灭之后的臆想罢了。
激昂奋进的唐朝乐队《国际歌》也被用到当中,没得挑的,全顾着跟着哼哼了。
说句题外话,印象中个人听到的《国际歌》第一版就是摇滚版的,就是香港红磡体育场那场,再听主旋律版本的,总不那么带劲。
下面就是汪峰的《回忆之前忘记之后》,也是主题歌,轻柔又温暖;《晚安北京》,颓废和宽广;陌生的城市里,摇滚梦永远没有终结。
导演很惨败的让男主角撞死,是为了表示对唐朝乐队贝司手张炬的纪念?
还有纪念前途惨淡的中国摇滚乐?
撞车后给司机一盘磁带的设想,不知道导演是在怎样脑残的情形下的构想。
《晚安,北京》和《你也来了》,有点早年的MTV的感觉,撞车的那一刹那音乐戛然而止,他交给司机一盒磁带,我们又一次听到了《你也来了》。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摇滚都需要这么悲情吗?
这样一来,《晚安,北京》成为葬礼上的歌曲,似乎有点主旋律的意味,男主角的影子投射到致力于中国摇滚乐发展的每个摇滚人身上?
可以唤起集体摇滚人的共鸣?
那为什么电影出来,许多摇滚人抵制?
崔健、郑钧、秦勇、秋野、张楚、何勇、戴秦、吴彤、汪峰、张浅潜、子曰、黑豹、唐朝、瘦人、轮回、木马、扭转的机器、夜叉、舌头……还好,有这样一份鸣谢的名单,会让喜欢中国摇滚音乐的人欣喜。
不再有《秋天的童话》中令人心旷神怡的无剪辑效果和行云流水般的运镜、不再有《宋家皇朝》里史诗般的厚重笔触,张婉婷,这个比女强人许鞍华更具女性特征的香港导演,一改往时作品中所流露的女性细腻,告别唯美和精致,毫不犹豫地举起DV,记录青春的沸腾、记录时代的喧嚣,于是《北京乐与路》中的一切都变得粗糙而真实。
灰色天空下的鸽子、楼群,多元混杂的人流车流、三轮车、糖葫芦、华灯和霓虹、路边的剃头摊、风筝老头、秧歌老太、集贸市场、大小胡同,五花八门的符号堆砌之后,观众看到了一个清晰而平民化的北京。
镜头一转,导演告诉我们眼前的一切都是出租车里的香港青年麦克.吴手持DV纪录的。
杨颖:“我整天笑吗?
”麦克.吴:“嗯。
”杨颖:“傻乐吧,其实我挺绝望的。
”麦克.吴:“绝望的是我。
”杨颖:“好吧,那基本上呢,我们两个都是绝望的。
都绝望才要傻乐呀!
哈哈哈哈。
”麦克.吴:“哈哈哈哈”大家陷入了一种绝望,没有什么比看不到自己的前途更令人绝望了。
在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在奋斗着,有人留下来,有人离开……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明明灭灭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我又看见你的脸 点点滴滴往日的眷恋寻寻觅觅又再回到我的身边苦苦安顿抚平的回忆骤然散落一如繁星的碎片 曾在寒夜中偷偷的会面攀越银河远岸 你在月牙旁轻颦浅笑你伴我渡过星尘 沉醉晚风中我不愿回头不舍不弃不忘 忘不掉 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故人故事故情只落得一场空回忆之前茫茫如梦醒忘记之后方知梦中还有梦 曾在寒夜中星空间徘徊走至银河无路 你在断云旁轻轻告慰你替我拭去星尘 浮沉寒风中我心乱如麻一脚踏空坠落 回忆中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最近跟同学去KTV唱歌,他演唱了很多歌曲的摇滚版,原来他是一个王力宏的铁杆粉丝,因为王力宏出了一张专辑就是《摇滚怎么了》,在这张专辑里王力宏就大玩摇滚。
最近正好又看了一部电影《北京乐与路》,是一个香港导演执导的关于一群在北京玩摇滚乐的年轻人的故事。
里面就有摇滚版的《国际歌》,听起来别有韵味。
里面有个经典镜头就是雪碧+二锅头,北京酒吧中调酒,一般使用少半杯二锅头,加少半杯雪碧,然后用餐纸捂住,用力于吧台上一蹲,让雪碧的汽泡携带二锅头的烈劲冒出来!
还有墨西哥跳豆,豆本身根本不会弹跳,都是里头飞蛾的幼虫在作怪。
幼虫很大,虫的后腿抓住豆子内壁,然后迅速的向上躬身,豆子就跳起来了;房间越暖和,它跳得越欢。
有人问怎么虫子会进豆子里呢?
原来每逢春季,跳豆飞蛾便会在这类矮灌木的花朵上产卵。
幼虫孵化后,钻进种子荚膜里,吃光果实、在里头蛹化。
但我感觉生长在那个跳豆里面的幼虫就像生活在北京的摇滚歌手似的,只能生活在封闭的小空间里,起初都很压抑,但总会破壳化蛾的。
就像那只叫李逵的狗,被人在树林里追赶,人们只想吃它的肉,但狗最忠诚,最后终于逃脱了猎者的魔爪。
香港没有摇滚,大陆摇滚的特点就是穷,所以当时很多的走穴的歌手,都去了香港,然后就火了,例如王菲。
是的,现在很多大陆的摇滚歌手现在也渐渐被人们所接受,例如崔健、郑钧、汪峰等,好像最近有一场怒放摇滚英雄演唱会,很多摇滚界的人都参加了。
电影中出现的骂人词句汇总:狗日的,操你大爷,他妈的,操蛋,fuck you,我操。
经典台词:"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
""所有的爱情都是操蛋的,你骗骗我,我骗骗你,就是这样。
"“人生苦短,活着就是等死,就是没死。
” “长大就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就是一个兔子变王八的过程。
”“改改你的脾气吧,艺术家”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艺术家,什么TM的艺术家,都是你们给我的,而且都是在骂我的时候。
” “我本来是想好好搞音乐的 ,结果给音乐搞了 。
”
如果不是豆瓣相册迅哥儿i-D的那组摄影,我不会知道并想看这部电影,留言里屡次提到 北京乐与路 和迷离的光影与眼神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麦扣:喂,您好!老板:买点什么呐您?麦扣:有没有墨西哥跳豆?老板:什么豆?我这有香辣豆,蚝油豆,胡豆,您要的是?麦扣:不不不,墨西哥跳豆。老板:没这东西。麦扣:不是零嘴,是乐队啊。老板:没这零嘴乐队啊。麦扣:不是零嘴乐队,是香港很红的。老板:很红的?诶,不是跟你吹啊,这红不红啊,可不是自个儿说了算,诶,我这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我这人民商店没卖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叫红,人民当家作主,ok?
土,土的掉渣。还好舒淇是美的。
一个毫无美感的电影又不写实。故事俗套,摇滚乐的梦想和现实的冲突;暧昧庸俗,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遭受着现实的挑战,暧昧趁虚而入;死亡雷人,仿佛是必然却又突然;煽情蹩脚,煽情是用来感动的,本片是用来搞笑的。此类题材需要北京人、爱摇滚乐的人、男人,可惜导演都不沾边。
太差了,最讨厌装的,尤其是装摇滚的
20060427片中我最期待的,给我留下最深印象印象应该是《回忆之前,忘记之后》。《晚安北京》也很好。对摇滚人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但并不会引起什么共鸣。在片尾那乐声响起,汪峰那略有些沙沙磁磁的声音在安静的夜空中慢慢响起,想起片中唱片商的“签约的乐手,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
可以表现他们恃才傲物、率性而为,但前提是,他们的才情得被人感知。这电影就面临这样的窘境:我知道他们清醒而痛苦,他们心怀梦想不愿放弃,但他们的作品又丝毫不能打动我。这种诡异的间离感简直贯穿始终,大卡司也拯救不了。又也许,这还是一个关于“身份认同”的寓言?
这大约真是那个时代中国摇滚乐坛的纪录。真心感叹当年的舒淇真可爱,耿乐很是迷人,彦祖的确是个纯真的“港农”。
即使晚了,也还是觉得不错
那个时代,是突然间年轻人一下子释放。疯狂起来,无所顾忌。单纯而危险,何勇去了精神病院,张楚失声,窦儿成了仙,其他人变成商人和“摇滚乐手”。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尊敬,不管因为什么,喜欢是第一。谢谢你们。谢谢摇滚乐带给我的快乐。
原来是张婉婷和罗启锐的作品。香港班底与北京摇滚文化的奇异结合,有汪峰的“北京北京”作为悲凉的底色。
the magic bean
让耿乐用张炬的死法再死一遍于很多人而言是一种严重的伤害和冒犯
挂羊头卖狗肉
摇滚是种病,得治............其实到后面父子情深的情节还挺煽情的...........
一个没有完成的故事,一个编剧打酱油的故事,一个百分之五十感人的故事,一个正当年华回忆当初的故事。
1.本片出自张婉婷之手,却丝毫没有感受到任何女导演的自觉意识,舒淇饰演的角色虽然性格乖张狂野但却是个十足的恋爱脑傻瓜,甚至从始至终都处在被凝视的奇观状态,整体看下来大失所望。 2.拍法实在太土了,密集堆砌升格镜头不说,还有奇怪磨皮特效的个人独白桥段。 3.这部以北京和摇滚命名的片子不仅跟北京没关系,也跟摇滚没多大关系,十分外地人的拍法,除了强行带过的四合院布景和仅存在在台词里对北京摇滚的调侃,这个故事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成立,地域空间的特征并没有表现出来。4.一个残忍的事实:青年亚文化注定是场无法伤及主流社会的反叛游戏 5.平路的死法让我想起Suicide Silence的主唱Mitch Lucker 6.阿祖很帅(造型有冠希化嫌疑),舒淇很美,以及无论看了多少次依旧觉得长发滤镜无法拯救耿乐。
我能先说一句我他妈的想吃油条么?这本可以是个好故事,却没有演绎成一部好电影。我也不知道那首回忆之前忘记之后是这片的主题曲。缺少的情感太多了。